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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整理自:重庆市人事局 2008-8-13 16:10:4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职位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8 名(详见《秀山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局下属投资评审中心的稽核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在秀山县服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三支一扶”大学生,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具有秀山县常住户口,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报考职位的岗位要求(详见《一览表》);
      (七)符合回避要求;
      (八)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8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秀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县城东大街),联系电话:023—76869008。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件(资格证、等级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共青团秀山县委或秀山县人事局出具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各种证件信息应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乡镇卫生院招聘职位按专业进行设置,各岗位之间的报考人员不调剂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章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可报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面试分数线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和相关证件(资格证、等级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则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简章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1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除紧缺特殊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在2008年9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部分岗位笔试专业科目见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科目”一栏,满分100分。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秀山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秀山县人事局。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同时具备几项加分资格的人员不累计加分。
      加分人员在笔试前由县人事局在秀山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xs.cqpa.gov.cn)进行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紧缺特殊岗位除外。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体检。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只考1科的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考2科的职位总成绩=(2科笔试成绩之和+加分)×30%+面试成绩×40%。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可选择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聘用,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对招聘职位的适应情况(招考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无重大疾病史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进行审查和考核。在考核期间,考生应在20日内向公招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本人的学籍档案和招聘简章要求的证件,无法提供的,不能作出考核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和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含未作出结论)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
      九、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1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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